费用计算 · 使用教程
执行申请费计算器:使用说明与计算示例
测算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执行申请费,并列明分段明细。申请人不预交此项费用;无金额情形按法定幅度另行核定。
收费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二十条。全国标准核对:2026-10-27;地方具体收费另行核验。
执行申请费不等于全部执行成本
本页适用于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执行申请费测算。执行依据、计费金额及实际执行支出需要另行核对;本页不把全部申请执行项目自动认定为收费基数,也不计算公告、评估等其他支出。
执行申请费按金额分段计算
| 执行金额或价额 | 收费标准 |
|---|---|
| 不超过1万元 | 每件50元 |
|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 | 1.5% |
|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 1% |
|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 | 0.5% |
|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 | 0.1% |
超过一个档次后保留前面各档费用,继续累计,而不是将全部执行金额乘以最后一档比例。
10万、50万、100万元执行申请费算例
| 执行金额(元) | 参考申请费(元) |
|---|---|
| 10000 | 50.00 |
| 100000 | 1400.00 |
| 500000 | 7400.00 |
| 1000000 | 12400.00 |
| 5000000 | 52400.00 |
执行10万元:50 + 90000 × 1.5% = 1400元。执行50万元:50 + 490000 × 1.5% = 7400元。执行100万元:7400 + 500000 × 1% = 12400元。
申请执行人需要预交吗?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项执行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后交纳。不要将“本项无需预交”理解为执行过程中不可能发生任何其他支出。法院依法核定及收取的安排应另行核对。
核对执行依据后再填写金额
确定本项金额或价额
依执行依据及法院要求核对,不自动把本金、利息、违约金和其他项目全部相加作为同一基数。
输入并查看分档明细
本工具要求金额大于0;如果不涉及执行金额或价额,应改按对应的每件收费项目核对。
分别列出其他测算
需要利息明细时另用分段利息工具,整理申请材料时可使用强制执行申请书,不把不同结果混成一项收费。
执行申请费常见问题
- 没有执行金额或价额,是否填0就免费?
- 不是。该情形的法定幅度为每件50至500元,可在诉讼费分类工具选择“执行申请:无金额或价额”查看区间或填写已核定金额。
- 执行金额100万元能直接乘1%吗?
- 不能。1%仅适用于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前面的基础费和1.5%档还应累计。
- 执行迟延履行的加倍利息也算了吗?
- 没有。本页只算申请费;分段利息计算器也仅作已确认口径的单利测算,不自动计算执行加倍利息。
- 可以同时生成执行申请书吗?
- 本页不自动生成申请书,可前往强制执行申请书填写页单独核对执行依据、请求及材料。
收费依据与核对日期
参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十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该办法的通知。规则核对2026-10-27,不表示已核验各地幅度内的全部具体标准。
本文为工具操作说明,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案件材料、计算依据及正式提交稿须人工核验;示例和截图不得当作真实案件或真实模型效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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