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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与劳务个税计算

按居民个人一般扣缴规则计算工资累计预扣税额和劳务报酬按次预扣税额,列明扣除、税率及速算扣除数。

计算参数

同一扣缴单位、同一纳税年度的累计预扣测算,基本减除费用按 5000 元 × 任职受雇月份计算。扣除须符合条件且不得重复填入;不含减免税、特殊预扣政策或经营所得,不作为年度汇算结果。

国家税务总局扣缴规则 · 核对 2026-10-28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扣缴申报办法的官方解读及《个人所得税法》。规则核对:2026-10-28;仅居民个人一般工资和劳务报酬预扣,不提供逃避纳税方案。

工资为什么按累计口径填写?

同一扣缴单位、同一纳税年度下,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累计收入减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依法扣除。基本减除费用为 5000 元乘以在本单位累计任职受雇月份数。按累计税率计算后,再减此前已预扣税额;本工具不计算减免税及特殊预扣政策。

劳务报酬如何预扣?

居民个人一般劳务报酬每次收入不超过 4000 元的,减除费用 800 元;超过 4000 元的,减除 20% 费用。按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2 万元为 20%,超过 2 万至 5 万元为 30%、速算扣除数 2000 元,超过 5 万元为 40%、速算扣除数 7000 元。每次收入须依法确定。

计算示例

劳务报酬每次税前收入 10000 元,费用扣除 2000 元,应纳税所得额 8000 元,按 20% 预扣 1600 元。工资示例:累计任职 12 个月,收入 12 万元,个人社保公积金与专项附加扣除各 12000 元,无其他扣除,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36000 元、税额 1080 元;此前已预扣 900 元,本期参考预扣 180 元。

预扣是否等于最终税额?

不等于。劳务报酬一般需并入综合所得按年度规则核算,部分情形需汇算,多退少补。工资累计计算差额为负时,本期工具显示 0,不直接生成当期退税金额。收入归类、扣除条件、免税减税、特殊预扣、其他所得和申报要求须另行核验。

内容维护:2345law 工具编辑 · 页面更新 2026-10-28。示例仅作演示,法律适用与实际金额应结合案情核验。